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生化试剂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2024年11月12日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官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发布了试剂遴选、设备租赁公告,现对该项目的遴选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原文:第一章 遴选邀请函
三、报名遴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同遴选公告
2.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供应商如认为本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遴选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同遴选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现修改为:
三、报名遴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同遴选公告
2.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供应商如认为本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质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同遴选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原文: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现修改为:
原文:第四章 协议条款 医疗设备租赁合同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则每天按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现修改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则每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原公告和遴选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药剂科 设备科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