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便民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2.主要采购内容:2台便民电动巡逻车。
3.项目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院内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2.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报价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设定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超出采购人最高控制价的报价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由一本正本五本副本组成,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其封面均须加盖报价人的公章。正副本应作标记,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等(详见附件资料)。报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文件密封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报价人的识别标志。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4.报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 0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124号粤东医院急救中心阁楼车队办公室免费获取。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报价人应于当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车队。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到邮件为准)的方式。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 谈判时间和地点:于 2022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5楼后勤会议室公开谈判,请报价人派代表出席参加,如未派代表出席的,视为默认此次谈判结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粤东医院急救中心阁楼车队办公室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753-2829159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