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044.35㎡,地上1幢12层建筑面积约59111.85㎡,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20932.5㎡,新增床位800个。项目总投资为36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6%。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医护人员约800人。门诊及职能科室采用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 8h;急诊、病房均采用三班工作制,每天工作 24h;年工作日为 365 天。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内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3-2829135 电子邮箱:664408704@qq.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270号自编(1)710房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7117281 电子邮箱:mzhhzt6@163.com
4.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FRJ0o1hC7mDrNJ0b9ihNQ
提取码:9ezb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环评相关文件,或通过邮箱索要环评报告书。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中去。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范围:①对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基建科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