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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报告的不同描述

发布时间:2021-06-07  点击数:10107  作者:陈冰

  病理诊断常被称为“最后诊断”,理论上来说,薄薄的一张病理诊断报告就应该像是法院下发的判决书一样,宣告着患者疾病的最终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影响下,并不是所有送检的组织都会有一个清晰不含糊的诊断的,因此病理医生在做最后的病理诊断时也是会采用不同的表述方式。那应该如何正确理解病理诊断报告的内容呢?这其实是有一定的规律的,一般来说,病理报告表述会有4种基本类型:

  1、肯定的诊断:对于病变性质诊断明确的病例,会给以明确、肯定的病理学诊断术语。比如:(左侧腮腺)黏液表皮样癌。这里的“黏液表皮样癌”就是明确的、肯定的病理学诊断术语。

  2、不能完全肯定的诊断:对于疾病名称、疾病性质不能完全肯定,或是对于拟诊断的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有所保留的病理学诊断意向。根据意向程度的不同,而在拟诊断病变的名称之前冠以诸如“符合”、“考虑为”、“倾向于”、“提示为”、“可能为”、“疑为”、“不能排除(除外)”之类的词语。比如:(宫颈)符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这里的“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是病理学诊断术语,在这个诊断名称前面有个“符合”这个词语,说明这个诊断是属于不能完全肯定的诊断。上述的其他词汇可以以此类推进行理解。

  3、病变依据不足的诊断:切片所显示的病变不足以做出上述1或2类的诊断,只能在报告中对病变的形态要点进行描述,即描述性报告,没有明确的诊断意见。比如:(腹部皮肤)送检组织表面被覆鳞状上皮细胞稍增生,伴角化过度,真皮浅层血管周见少量淋巴细胞浸润,请结合临床。在这样的一个诊断里面,全部是病变在显微镜下的一个描述,没有出现任何一个病理学的诊断术语。

  4、不能诊断:送检标本自溶、干涸、过于细小、严重受挤压变形、被烧灼变性或某些原因无法制成切片等,造成无法作出病理学诊断,此时病理报告将如实说明标本不能诊断及不能诊断的原因。比如:(输尿管)送检少许组织镜下见挤压变性明显,不能诊断,请结合临床,必要时再取组织送检。

  在实际工作中,任何类型的病理诊断报告的解读都不能脱离临床,尤其是对于2类和3类的诊断报告,临床医生需要结合影像学、临床表现及其他检查资料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进而为患者选择最适当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