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关于办公用品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7-25
根据医院管理要求,现将我院办公用品进行采购。现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我院的办公用品进行供应。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③简要服务方案、实施案例名单、销售业绩(相同案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2份,请送到广梅开发区医院门诊5楼总务科,供应商报名后现场领取《常用办公用品及限价清单》,朱老师收。
1.根据报名时领取的《常用办公用品及限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
2.通过限价下浮法选取1家包含但不限于可提供办公用品的供应商,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响应公司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南大道178号门诊5楼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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