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米刀消融术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示
根据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梅州市新增和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要求,经医院决定,现310905044N纳米刀消融术项目实行市场调节定价6545元/次,定价情况予挂网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8日。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与医疗保险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829208)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2026年3月23日
